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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来源:物理学院    点击量:



根据《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针对2016级和2017级直博生、2018级博士生(含直博生)、2019级和2020级博士生(直博生除外)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名额

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5万元/人·年,凡符合参评条件者均可获得;

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8万元/人·年,采用申报制,名额分配如下:

2016级直博+2018级博士生(除直博)2名,2017级直博+2019级博士生(除直博)2名,2018级直博+2020级博士生(除直博)2名。

二、材料提交

《附件3:物理学院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证明材料不超过两页、可正反面)

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论文首页(须能够证明作者顺序、第一单位信息、投稿和录用日期等关键信息,如若首页未包含相关信息,须另外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已检索论文需提交相应检索证明(SCI检索证明需要包含作者顺 序、第一单位信息和入藏号WOS,EI检索证明需要包含作者顺序、第一单位信息 和accession number号);已录用未见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录用通知等相关信息,须能够证明作者顺序、第一单位名称、投稿和录用日期等关键信息。

专利:已授权专利需提交授权通知书和大连理工大学专利申请表,只受理、未授权的专利需提交受理通知和《大连理工大学专利申报表》。

著作:正式出版的书籍。

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在QQ群文件《物理学院2021年课外活动积分公示V2》名录内或在学院内任职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余情况需提交奖状、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依照成绩、论文、专利、著作按序列表,填写在《附件3:物理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升档申请审核表》中,申报人需提交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纸质审核表末尾注明: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签名,导师在同意参评签名。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作假,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9:00-12:00,纸质版交至物理系楼217材料收集箱内(10月15日放置),电子版(命名格式:年级-申报奖项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lutphy@163.com。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说明,否则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材料一律无效。

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物理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411-8470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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