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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30    来源:物理学院    点击量:



物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博士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我院2025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考核时间及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复试选拔,所有学生复试按照研究方向分组进行,面试时间为1280800开始,请所有参加面试学生添加QQ群(948558889),复试具体地点及复试顺序抽签详见QQ群通知。

二、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不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须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考核时间及要求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文件,网址为:https://gs.dlut.edu.cn/info/1173/15696.htm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综合考核包含以下内容:

1)英文自我介绍(时长3分钟)

2PPT工作汇报: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12-13分钟。

3)评委与考生问答。

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电子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提交邮箱为:recphysics@dlut.edu.cn,截止日期为:1281200。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物理学院将不予录取。

4.心理测评

学院组织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线上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时间124日(80017:00)。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

物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42名,包含直接攻读3名,科研博士2名;复试学生名单详见附件3

2.排序规则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按照如下规则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考核合格的考生,学院按照导师的招生名额录取。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本轮复试录取不设递补名单,如果有追加计划,将重新分配名额,组织第二轮报名考核。

3.调剂程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我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监督联系人:于艳敏

联系电话:0411-84708372

联系邮箱:yym1977@dlut.edu.cn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物理学院308房间

五、其他

1.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6.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7.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gs.dlut.edu.cn/info/1191/15686.htm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70

联系邮箱:recphysics@dlut.edu.cn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物理学院31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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