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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    点击量: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奖励名额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如下

硕士二年级2名,硕士三年级(含直博二年级)2名,博士二年级(含直博三年级)1名,博士三年级(含直博四年级)1名,博士四年级(含直博五年级)2名。

硕博连读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和直博生的第二年按硕士三年级参评。

原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学生因改评国家奖学金自动放弃的卓越奖学金名额如下

博士二年级(含直博三年级)1名,博士三年级(含直博四年级)2名,博士四年级(含直博五年级)1名。

二、 奖励额度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

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1万元/人

三、 材料提交

1、《附件4: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报审核表》,博士申请者须勾选“是否同时申报博士卓越奖学金”,

2、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证明材料不超过两页、可正反面)

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论文首页(须能够证明作者顺序、第一单位信息、投稿和录用日期等关键信息,如若首页未包含相关信息,须另外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已检索论文需提交相应检索证明(SCI检索证明需要包含作者顺序、第一单位信息和入藏号WOS,EI检索证明需要包含作者顺序、第一单位信息和accession number号);已录用未见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录用通知等相关信息,须能够证明作者顺序、第一单位名称、投稿和录用日期等关键信息。

专利:已授权专利需提交授权通知书和大连理工大学专利申请表,只受理、未授权的专利需提交受理通知和《大连理工大学专利申报表》。

著作:正式出版的书籍。

课外活动加分项:参与学院活动以9月15日公示结束以后在年级群发布的《物理学院学生活动积分公示》最终版为准,只写个人总分即可,无须单独列项,其他加分须提供证书、奖杯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依照成绩、论文、专利、著作按序列表,填写在《附件4: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报审核表》中,经导师审核同意亲笔签字后上交,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作假,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四、 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11月4日17:00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lutphy@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申请奖项-申请人年级-申请人姓名”,例“国家奖学金-博二-张三”。

纸质版材料于11月4日当天9:00-17:00放置到系楼217门外材料收集箱内。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说明,否则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材料一律无效。

2、答辩评审: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同时组织答辩,各年级答辩人数和需要满足的要求见表格。

评奖年级

国奖名额

卓越名额

答辩人数

须申请卓越奖学金的人数

硕士二年级

2

/

3

/

硕士三年级

(含直博二年级)

2

/

3

/

博士二年级

(含直博三年级)

1

1

≧3

2

博士三年级

(含直博四年级)

1

2

≧4

3

博士四年级

(含直博五年级)

2

1

≧4

2

为保证卓越奖学金名额不浪费,以博士三年级为例,参加答辩学生名单中,须有三名申请者选择“同时申报博士卓越奖学金”,从排名第三的申请者开始,如申请者未选择申报卓越奖学金,依次递补申报卓越奖学金的申请者。如个别年级卓越奖学金申请人数少于卓越名额数,则将多余名额调配至博士四年级(含直博五年级)并相应增加答辩人数。

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470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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